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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馬躍比吼【做自己的主人】

平地原住民立委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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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新願:悅納異己的小島

2009.1.7 立報 邦乍看小島

法國哲學家德希達在90年代密集提到悅納異己的概念,認為真正的悅納異己是無條件對他者的歡迎接納,接受他者會帶來的無限可能性,包括其中的風險。

例如希臘史詩記載的希臘文化中的款待習俗(希臘人深知海難可能降臨在任何人身上,因此有共同默契,要款待保護來訪的陌生人,協助他們的旅程)。

又例如聖經記載中東沙漠地區接待外地人的準則(中東沙漠讓旅人必須仰賴當地居民才能維持生命,因此居民有義務提供來到家門前的旅人水、食物與庇護)。

我覺得邦乍人也有相近的特質。兩百年前吳沙進入蘭陽平原,把原本住在那裡的噶瑪蘭人趕走,噶瑪蘭人向南遷移,在邦乍人的土地上建立聚落。

兩百年後噶瑪蘭人的部落仍在新社、立德存在著,保留著自己的語言、祭典和歌謠,在邦乍部落環繞的土地上安居,並在2001年成為第11個被官方承認的原住民族。

一百多年前撒奇萊雅人與清兵作戰失敗,逃亡到七腳川的邦乍部落,邦乍人接納了逃亡的撒奇萊雅人。直到今天仍有撒奇萊雅人居住在七腳川,撒奇萊雅人也在2004年成為第13個被官方承認的原住民族。

也許西部的平埔族群在3、4百年前也曾經如同邦乍人一樣悅納異己,接納外來民族,但是我們來不及知道。從結果來看,如潮水般湧入的外來民族似乎沒有悅納異己的想法,他們殺戮驅趕西部的平埔族群,剷除平原上原本成百上千的平埔族部落。21世紀的今天,在小島西部已經很難看見平埔族群,只留下幾條馬路的名稱,還有少數漢人的深膚色和深輪廓。

我猜想邦乍人的悅納異己有機會被看見,是因為大部分邦乍人有幸住在較晚有漢人移居的東部,更幸運的是,在邦乍人的土地上,外來民族相對於邦乍人很少成為絕對多數。

如果邦乍人住在西部或北部,可能早就滅亡了。最明顯的例子是,當邦乍人遷移到台北,台北的漢人並沒有對邦乍人悅納異己,連河邊的小小土地都不願意讓邦乍人居住。

我也猜想邦乍人悅納異己的特質是來自邦乍的文化,在這種溫柔文化中成長的人才會有這種特質。如果要推廣到別的民族,該怎麼著手?德希達的說法似乎認為基督宗教較有悅納異己的潛質,那為什麼歐美的先進國家目前似乎沒有以悅納異己對待外來移民?佛教或伊斯蘭教有沒有這樣的潛質呢?

另外一方面,我感覺這個概念較容易實現在政經實力都強大的在地族群面對新來的外地弱小民族、勞工和流亡者。小島的族群狀況複雜,先來的在地族群未必人數多,也未必政經實力強。後來的外地族群未必人數少,也未必政經實力弱。

可以確定的是,移住配偶與勞工很適合用悅納異己概念,但是小島的社會和制度好像從來沒對移住配偶與勞工悅納異己過。

東海大學社會系教授趙剛在「多元文化的修辭、政治和理論」裡面介紹多元文化學者沃瑟的主張,也就是民主國家須符合政權必須獲得被統治者同意的原則,任何人只要在一個國家的經濟體制裏勞動,受制於當地法律或公共政策,就該擁有充分的公民權。

沃瑟認為不符合這個原則就不是民主國家,而是一種軟性的種姓制度,在這個種姓制度裏分成兩種人,一種是自己人,一種就是外邦人,外邦人受制於自己人,因為這個政體裏唯一有發言權的就是自己人,這樣的體制儘管說是平等多元的、百花齊放的,但就只是在有限的自己人群體裏頭,沒辦法應用於境內的其他人。

沃瑟認為這樣的體制就變是專制統治,而這專制統治的暴君就是所有的公民,沃瑟稱這些公民為「公民暴君體」。

依據趙剛引用沃瑟的說法,小島的公民就是公民暴君體,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共犯,奴役了沒有公民權的移住勞工以及飽受苦難才能獲得公民權的移住配偶。

這樣的制度一天不改,我們就一直是公民暴君體的一員。

再回到悅納異己,到底該怎麼實行呢?德希達認為無條件的悅納異己是不可能的,但應該當作永遠的目標來追求,也就是實行有條件的悅納異己,並透過不斷檢討超越,向無條件悅納異己的目標前進。

東華大學英文系教授傅士珍在「德希達與悅納異己」一文中寫道:「悅納異己無條件的法則,必須透過文化符碼,一種儀式,一種規範來落實,否則,將可能只是『虔誠而不負責的渴望,無法成形也毫無力量,會在任何一刻走向悖反之途』……」

一方面,無條件的悅納異己要以有條件的歷史空間作為開展的場域,而必然成為有條件的悅納異己;另一方面,在歷史空間中建構的有條件的悅納異己,要以無條件的悅納異己為其展望的水平線。

無論是有條件或是無條件的悅納異己,我內心很喜歡這個概念。在2009年的第一天,很單純地許一個願望,希望小島上人人都能像邦乍人一樣,在開放溫柔的文化中成長為善良純樸的人,大方接納外來族群,以及與自己不同的族群,達到大同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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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05.25.11
Posted by Mayaw Biho
 

四季都有的颱風-「媒體」

2008/10

2008年7月27日晚上,鳳凰颱風來襲,深夜的電視與第二天的平面媒體大幅報導周錫瑋因擔心三鶯和溪洲部落的安危,特別從南京趕回,深夜在三鶯和溪洲部落挨家挨戶敲門,「溫和又苦口婆心地」勸居民撤離。媒體還報導這兩個部落的居民很多還在「喝酒」、「唱卡拉OK」、「與警察躲貓貓」,不知危險將至,甚至「拒絕撤離」。報導中這場撤離行動的結果是「兩個部落的居民都在官員協助下全部撤離」。

然而真實情況是,這兩個部落附近河水並沒有危及部落的安全,而且因為當年選擇建屋地點時的明智,30年來在颱風時都能平安度過;即便雨勢較大,住低處的族人也會到住高處的親友家暫住,部落族人完全有照顧自己的能力。

而且「溫和又苦口婆心的」只有周錫瑋一個人在鎂光燈下那幾分鐘而已,其他的官員警察消防員開進部落要求居民撤離時,既不溫和也不苦口婆心。他們在家家戶戶門口站崗,威脅居民若不撤離,將依災害防救法開出5萬元的罰單。最後只有幾戶人家因害怕被罰錢而撤離,大部分的居民還是沒有撤離。

那為何每家媒體和SNG車都去了,而且做出完全一致又脫離事實的報導呢?這些記者是台北縣政府發新聞稿發來,幫民調墊底的周錫瑋演一場關懷原住民的颱風秀。這些不實報導為周錫瑋打造了勤政愛民的假象,捏造三鶯和溪洲部落在颱風來襲時的危險性,掩蓋官員警察粗暴擾民的真相。更進一步,還給全國觀眾一個錯覺,那就是「原住民沒有照顧自己的能力,需要大有為政府像父母般呵護指導,原住民才能安全存活」。

颱風當夜,各家電視新聞台的跑馬燈不斷出現「北縣三鶯溪洲部落撤離」,看起來像是溪水暴漲,部落居民自動撤退離開。但根據以往經驗,我也懷疑這有可能是大水沒來,但北縣府強硬要求部落撤離的「縣府媒體颱風」來襲。我打電話問部落族人,果真大水沒來,官員和警察正在驅離居民。我打電話到各電視台討論那條跑馬燈新聞,有些台立即改善,S台到隔天仍舊以相同字眼照跑。

媒體都自稱尋找真相,為民眾服務,常常站在與政府對立那一邊,但是在關於原住民的議題上,卻總是站在政府的立場,傳達官方說法。事件苦主的原住民在新聞上竟然常是無聲的,沒有表達的機會、特別是不會說普通話的人,肯定是沒有任何機會上大的媒體。

溪洲部落後援會在第二天7月28日也有發新聞稿並抗議媒體錯誤報導,摘錄內容如下:
…自去年開始,縣府多次利用「颱風會淹水」等理由,用先迫遷、再拆屋的方式毀滅三鶯部落,三鶯辛苦重建後,今日縣府又故技重施強迫三鶯撤離,同時準備拆除溪洲。
由此可看穿周錫瑋的真面目是「沒淹水、假勸離、真迫遷」。

我們認為:溪洲居民的生命權與居住權一體之兩面、不可切割,正因如此,萬一淹水時我們也會全力護送族人到安全處所;但這僅是短暫的撤離,縣政府絕不能趁人之危、趁水打劫。

我們除了對「假淹水、真迫遷」表達強烈抗議,同時呼籲:
1. 溪洲族人的居住權與生命權都要被保障
2. 台北縣政府絕對不可以撤離之名、行拆屋之實
3. 假如周錫瑋趁人之危,溪洲部落族人將立即回防、誓死捍衛家園

-----溪洲部落後援會

可惜只有立報和中國時報傳達他們的意見,電視台都沒有反應。

後來我去開衛星電視公會的新聞諮詢委員會,跟媒體主管對話,其他委員也有提,跟他們講這批報導裡面很多錯誤的部份,例如喝酒跟颱風無關,應該不是報導重點;全體撤離其實是官員的說法,事實上根本沒有;撤離的定義,是自願還是被迫,應該要詳細敘述;報導中完全沒有原住民的聲音,是嚴重的疏失應該改善……..

2008年9月,辛樂克颱風來了,周錫瑋又去,媒體也去現場連線,發現幾乎同一時間的SNG連線,三立說有20戶撤離,TVBS說80戶全部撤離,顯然後者又是官方說法。進步的是,各家電視台都有讓族人講話,有一個阿公講說,他這三十年都有颱風,但是水從來沒有到過他家。

不幸的是,民視仍舊惡意報導颱風中部落族人喝酒、唱卡拉OK的狀況。

要媒體在報導原住民相關新聞時能夠自律,目前仍是難圓的夢,真的很需要他律,要做到他律:

1. 法律遙不可及。
2. 在類似衛星電視公會新聞諮詢委員會這樣的會議中不斷監督媒體、提醒媒體。
3. 更多針對媒體報導原住民時的刻板印象、不實報導等問題的研究與討論。
4. 原住民自己站出來,告訴媒體不接受這些不舒服且錯誤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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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05.25.11
Posted by Mayaw Biho
 

結婚一大於三?

2008.10.22 立報 邦乍看小島

最近讀到一本書《馬偕博士日記》,在1898年7月6日裡面寫著:「平埔族人婚嫁的風俗是需要聘金,不需結婚儀式,只要親朋族人聚集飲酒,宣佈二人成婚即可。大約過了兩個禮拜後,或更長一點的時間,就宣布離婚,再與別人結婚,以後再離婚、又再結婚……。他們也不以為這樣做是不對的。所以我常常強迫他們的傳道士、長老、執事,必須把這種不良的風俗改掉……。」

讀完這段心情感到一陣寒冷,也感受到基督教義的威力,島上不同族群的婚姻習俗幾乎都被基督打敗,而馬偕先生的夢想也真的實現了,如同他在那篇日記最後所寫的「許多平埔族人承認自己的錯誤,悔改,而使我放心不少,希望他們的信仰能幫助他們勝過這種壞的習俗」。

我在拍《請問蕃名》時,聽一個台東成功的戶籍人員說,日本時代的戶籍資料裡,邦乍的女人結婚離婚的次數是很頻繁的,3次是很正常,10幾次的也有,初次聽到這種浪漫情境,心裡覺得邦乍式的婚姻真是特別的文化。好可惜,來不及參與這樣的盛況。

後來在邦乍文史工作者Lifok寫的《Ina我的太陽》裡讀到,傳統邦乍人的婚姻由女性主動作主,以宜灣為例,70%以上的人都經過兩三次的離婚再婚。一對邦乍夫妻離婚後,男方要離開女方的家,回到自己原本的家,因為房屋、土地、水牛及孩子等都屬於女方。

但是男方也不用擔心,自己如果條件好,自然會有別的年齡相近的女性來追求,雙方情投意合就可以再次結婚,搬進女方的家。女方更不用緊張,她可以再選一個男子結婚,然後把對方帶回家裡共同生活。

以Lifok的媽媽為例,她有3次結婚3次離婚的經驗,在同齡的邦乍人中算是較少的。Lifok媽媽還說,大多數人到了30歲以後就選定終身伴侶,較少鬧離婚結婚。

前陣子去參加一個婚禮,遇見小學同學,抱著新生的嬰兒,看起來依然很有自信很快樂,即使她身邊的伴侶跟上回不是同一個人。看到她之後,我很高興這樣的文化沒有完全消失,總有一些邦乍人,在鋪天蓋地的外來文化中找尋到喘息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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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05.25.11
Posted by Mayaw Biho
 

海角原住民的救贖與詮釋

2008.10.29 立報 邦乍看小島

上次在本專欄「海角BOT了原住民」,談到了《海角七號》對原住民文化的剝削,這次想談《海角七號》裡面,對於原住民角色的救贖與詮釋權的問題。影片中只有民雄飾演的勞馬和丹耐夫正若飾演的勞馬爸爸,在影片中是「原住民角色」,這兩個原住民角色看似討喜,卻很有問題。

一、原住民角色無法靠自己獲得救贖

影片中大部分角色都有人生困境待解決,經過各自努力,最後都解決了,阿嘉、友子、代表會主席、馬拉桑、茂伯和大大都是如此。至於愛上老闆娘的水蛙,雖然不敢說出來,老闆娘卻一直對他很好,水蛙自己也有一種極有創見的領悟,認為女人不一定只能有一個男人,所以不會想不開,可以繼續暗戀下去。

回頭看勞馬,他沒有像影片中其他角色那樣把問題解決,也沒有像水蛙一樣領悟出能讓自己釋懷的想法。他盼望妻子回到身邊而不可得,只有在酒醉後向身邊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叨唸,造成週遭旁人的困擾。

影片最後並沒有讓勞馬靠自己的力量獲得救贖,而是讓12歲的少女鍵盤手大大以長輩親吻晚輩的姿態親吻勞馬的額頭,讓不惑之年的勞馬抽噎地哭了起來,最後像嬰兒般蜷縮在大大身旁的地上睡著。

為什麼影片中的日本人和漢人角色大多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原住民角色卻完全不能呢?難道原住民真的這麼無能?真的這麼需要漢人的拯救嗎?難道原住民真的笨到連12歲的漢人小孩都比原住民的中年人更聰明、更有智慧嗎?

二、原住民角色無法自我詮釋

再仔細看,大部分角色的人生困境都由自己述說,連過世的日本教師都以長篇情書為自己辯解,但是勞馬和勞馬爸爸卻極少獲得這樣的機會。

勞馬的人生是由代表會主席為他述說的,心中苦處也是主席為他詮釋的。當勞馬試圖表達對妻子的思念時,他已經喝醉了,只能一再重複說:「這是我的魯凱公主,漂亮吧?」他已無法有條理地表達想法,身邊人也只是敷衍他,沒有人認真聽他說話。

勞馬爸爸說話機會更少,他被摩托車撞傷眉心,只說了一句「我的眼睛看不到!」之後被醫生在臉上貼了大寫X形狀的紗布,卻沒有說話機會,只能翻白眼扮演被嘲笑的小丑。後來他被迫退出樂團,應該要傷心或憤怒的,還是沒機會說話。他唯一次流露心情是在喜宴上悶悶不樂地說了一句「我好想唱歌喔」,沒有機會解釋,就默默離開了。

為什麼原住民沒機會述說自己的故事、表達自己的感覺?為什麼原住民的心聲要靠漢人來述說詮釋?難道原住民沒說話的能力嗎?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商業片不要太計較,問題是,就是因為是商業片才要計較。《海角七號》的票房已突破4億,表示已有1百多萬人看過這部電影,加上媒體的全面叫好,很少接觸原住民的觀眾,可能會誤以為《海角七號》呈現的就是原住民真正的樣貌──無法自我救贖、需要漢人的拯救、沒有自我述說詮釋的能力。這樣的「快樂希望本土電影」賣得越好,對「原住民形象」傷害越深,可能在60年後傷痕都無法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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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05.25.11
Posted by Mayaw Biho
 

海角BOT了原住民

2008.10.8 立報 邦乍看小島

近來《海角七號》叫好叫座,票房超過3億,還有來自社會各階層、包括許多學者們的一致好評,但是身為邦乍人的我,卻在影片裡看到了一堆對原住民的負面刻板印象、對原住民文化的剝削利用,還有日本人優於福佬人優於客家人優於原住民的種族階級觀念。

首先談《海角七號》這部影片對原住民文化的剝削:小米酒和琉璃珠這兩項原住民文化,在影片裡都有重要的關鍵地位,奇怪的是,這兩項原住民文化在影片中都不是由原住民自己來詮釋,而是由日本人和客家人「代替」原住民詮釋。

琉璃珠是在排灣、魯凱、卑南三族間流動頻繁的文化,以排灣族琉璃珠最為知名,影片中的琉璃珠也是由排灣族婦女製作。

但這美麗的文化,在影片中卻是由日本女主角「非常簡略地詮釋」給樂團成員聽,「贈送」給樂團成員,而且始終沒提「排灣族」這三個字,更沒提「琉璃珠」這個詞,而現實生活中經營琉璃珠工坊極成功的排灣族女企業家在影片中只露了後腦勺,大約6秒,完全沒有說話的機會。

小米酒是原住民的文化,除了達悟人以外,原住民每一族都有釀小米酒。「馬拉桑」是邦乍語「酒醉」的意思,影片中也提到這款小米酒是由「信義鄉農會」推出,可見「馬拉桑小米酒」是標榜原住民特色的產品。

奇怪的是,影片中沒有信義鄉的布農人出現,也沒有邦乍人出現,完全由屏東客家人的馬拉桑先生全權介紹並推銷這款「以邦乍語命名」、「標榜來自布農人土地」的小米酒。

他的廣告詞「千年傳統,全新感受」當中的「千年傳統」顯然是原住民的千年傳統,現在卻成了漢人、日本人、外國人等高級路線消費者的「全新感受」,以及客家人和福佬人的「全新事業」──販賣標榜原住民特色的產品,產銷過程中卻似乎沒有原住民參與,更沒有原住民獲益。

《海角七號》裡面恆春鎮代表說「春吶的時候恆春人只能撿垃圾」,代表會主席說「恆春人不要當別人的夥計」,還說「山也BOT、海也BOT、啥瞇攏乎恁BOT」,大快人心地表達了南部福佬人對於北部都市以及大財團開發的焦慮。

但仔細看影片中的原住民角色,除了酗酒、婚姻失敗、扮小丑等負面刻板印象充斥之外,原本屬於原住民的琉璃珠和小米酒,卻彷彿和族人毫無關係。

原住民的美麗琉璃珠和美味小米酒變成了日本人表達心意的道具、漢人賺錢的工具,在這過程中原住民卻連垃圾都沒得撿,夥計也當不成,因為福佬人和客家人早已經把「第一民族」的文化給BO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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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05.25.11
Posted by Mayaw Bi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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